欢迎访问新疆政法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中心! 今天是

新疆政法学院信息标准校组编码规范2.0

发布者:赵起梅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10





新疆政法学院

信息标准校级编码规范

《参考标准规范》














目  录

1 前言2

1.1编码制定原则2

1.2编码设计原则3

1.3参考文献4

2 学校已有现行信息标准编制内容5

2.1. 学校公共标准5

2.1.1 组织机构(单位)编码5

2.1.2 校内教职工工号编码14

2.1.3 校内临时人员工号编码15

2.1.4 学生学号16

2.1.5 学生专业18

2.1.6 学生行政班19

2.1.7 课程21

2.1.8 楼栋信息23



1前言

教育信息化是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如何将众多应用系统中大量的信息进行科学、规范的定义和分类,使信息有序流通、保证信息的一致性与权威性、发挥信息资源的综合效益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各高校之间共建共享应用系统,共同推进高校信息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也要求制定统一的高校管理信息标准。有了统一的信息标准,高校在数据建模、信息采集、加工处理、数据交换的过程中有统一的规范,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优化管理和资源共享,帮助使用者方便、快捷、规范地建立应用系统的数据结构,可以充分满足高校信息化的建设需求。

为进一步做好新疆政法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满足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以及后续信息化统一规划建设的需求,依据20123月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教育管理基础代码》《教育管理信息教育管理基础信息》《教育管理信息教育行政管理信息》《教育管理信息高等学院管理信息》《教育管理信息教育统计信息》等教育信息化行业标准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新疆政法学院信息化工作实际,借助金智教育制订实施全国百家高校现行数据标准的经验,编制了《新疆政法学院信息标准校级编码规则》。

1.1编码制定原则

1)优先使用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

2)首先制订好学校管理的重点编码,如校区编码、组织机构编码、教职工工号、学号、专业编码、课程编码等;

3)统一制订其它方面的通用编码;

4)信息标准编码不会一成不变,编码种类及数据内容将随着学校业务的发展变迁、基础数据建设内容的增加,形成数据标准编码规则逐步扩展。

1.2编码设计原则

  • 唯一性

虽然一个编码对象可有很多不同名称,也可按各种不同方式对其进行描述;但是在一个分类编码标准中,每一编码对象仅有一个赋予它的代码,一个代码只唯一表示一个编码对象。

  • 可扩性

编码结构必须能适应同类编码对象不断增加的需要,必须为新的编码对象留有足够的备用码,以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 简单性

编码结构应尽量简单,长度尽量短,以便节省机器存储空间和减少编码的差错率;同时,提高机器处理的效率。

  • 规范性

在一个信息编码标准中,编码的结构、类型以及编写格式必须统一。

  • 适用性

编码要尽可能的反映分类对象的特点,便于记忆,便于填写。

  • 合理性

编码结构要与分类体系相适应。

1.3参考文献

  • 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教育部)

  • 相关国家标准

2学校已有现行信息标准编制内容

  1. 学校公共标准

2.1组织机构(单位)编码

2.1.1现状

目前学校没有统一编制的组织机构编码

2.1.2统一编制思路

为适应组织结构的频繁变更,单位代码尽可能少的含有特定的含义;为方便党团机构、行政机构、科研团队等不同类别机构的编码编制工作,编码规则采用前1位单位类别+2一级部门代码+2位二级部门代码的编码方式。

2.1.3编码规则

编码规则示意如下:

画布 3

编制规则说明:

1位为单位类别码,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等单位协商建议经研究确定如下:

 代码

 名称

1

 党政管理

2

 教学

3

 教辅

4

 科研

5

 群团

1负责编制机构代码的单位,在编制及维护代码的同时,要指定机构的隶属关系。

2根据各信息系统的要求,编码可灵活组织,单位类别为1位编码,一级单位编码为3位,二级单位编码为5位(前3位代表:第1位单位类别编码,第23位代表所属一级单位编码),所属单位类别由相关部门统一划分。

编码维护规则:

1)对于日后组织结构代码的迭代(停用、新增)可通过代码状态来维护,机构代码只增加不可删除。

2)单位变更原则:

2.1)增加单位:新增单位代码,5位流水号取现存代码最大值加一;

2.2)单位合并:合并到新单位,使用新单位的单位代码。

2.3)单位拆分:保留原单位,原单位和新单位代码一起使用。

2.1.4组织机构编制编码

以下单位类别、一级部门为学校现有组织机构,下表为示例,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则扩展代码。

单位类别

单位代码

一级部门名称

一级部门代码

二级部门名称

二级部门代码

党政管理

1


纪委机关

(监察专员办公室、巡查办公室

101

综合室

10101

纪检监察室

10102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档案馆、校友办)(原办公室)

102

文秘科

10201

行政科

10203

督察督办科(信访办)

10204

机要保密科

10205

党委组织部

(统战部党校)

103

组织科(党校办公室)

10301

干部科

10302

干部监督科(编委办)

10303

综合科(统战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10304

党委宣传部

(精神文明办公室)

104

思想政治工作科

10401

理论科

10402

新闻中心(融媒体中心)

10403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105


人事管理科(师德师风办公室)

10501

劳资科

10502

师资科(人才工作办公室、职称改革办公室)

10503

档案信息科

10504

党委学生工作部

处)

106

思想政治教育科

10601

学生事务管理科

10602

学生公寓管理科

1060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604

招生就业办公室

10605

党委保卫部

(武装部、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107

保卫科

10701

综合治理科

10702

国防教育科

10703

资产管理处

108

房产管理科

10801

国有资产管理科

10802

招标采购中心

10803

发展规划处

对外合作交流处

109

综合科

10901

教务处

(高等教育研究室)

110

教务运行科(办公室)

11001

教务研究科(教材管理)

11002

学籍管理科

11003

实践教学科(教室管理)

11004

教学质量科室(教师发展中心)

11005

考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1006

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111

综合科(项目管理科、学报编辑办公室)

11101

审计处

112

综合科

11201

财务处

113

财务管理科

11301

预算与绩效评价管理科

11302

核算中心

11303

结算中心

11304

基建处

114

综合科

11401

计划科

11402

工程管理科

11403

后勤管理处

115

综合科(商贸、场馆管理中心、公共卫生办)

11501

水电暖管理中心(节能办公室)

11502

物业、绿化与维修管理科

11503

饮食服务中心

11504

教学

2

法学院

201

党政办公室

20101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02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103

法学学系

20104

刑事法系

20105

民商经济法系

20106

国际法系

20107

司法警官学院

202

党政办公室

20201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02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203

监狱学系

20204

司法警察学系

20205

信息网络安全学院

203

党政办公室

20301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302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303

实验中心

20304

网络安全系

20305

智能科学系

20306

经济管理学院

204

党政办公室

20401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402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403

对外经贸系

20404

工商管理系

30405

人文学院

205

党政办公室

20501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502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503

中文系

20504

外语系

20505

教育系

20506

艺术系

20507

继续教育学院

206

党政办公室

20601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6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7

党政办公室

20701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70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

207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2070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20705

中国近现代史及新疆地方史和兵团历史教研室

20706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

20707

基础教学部

208

党政办公室

20801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802

教学教研室

20803

心理教研室

20804

体育教研室

20805

教辅

3

图书馆

301

综合科

30101

网络信息中心

302

综合科(数据管理科)

30201

信息化服务中心(一卡通中心)

30202

网信科

30203

校史馆(档案馆)

303

综合科

30301

科研

4

依法治疆研究中心

401

综合办公室

40101

维稳戍边研究中心

402

综合办公室

40201

反恐维稳法制化研究中院

403

综合办公室

40301

群团

5

工会(妇女委员会)

501

综合办公室(妇委会办公室)

50101

团委

502

组织宣传部

50201

文体实践部(社会实践部、社团管理部)

50202

2.1.5数据使用规则

1)全校范围内组织结构的权威信息来自于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负责维护,其他各部门需要组织机构信息时,均以党委组织数据为准;

2党委教师工作部根据组织结构信息,将数据录入人事管理系统并共享到数据共享平台,其他部门或系统需要使用组织结构信息时,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安排统一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推送;

3)对于已经采用自行编制组织结构信息的系统或部门,需要统一按照此规则进行替换。

2.2校内教职工工号编码

2.2.1现状

已有职工号编码格式没有形成统一标准。

2.2.2统一编制思路

1)教职工编码作为教职工校内身份的永久、唯一标识,要有连续性,不应随着部门、职务等的变更而变化。

2党委教师工作部作为教职工编码的权威制定部门,教职工编码的编制和解释权归党委教师工作部

画布 20
3)教职工统一采用入职年份开头,加3位流水号。

2.2.3编码规则

教职工工号编码规则示意如下:


编码规则说明(共7位):

  1. 前四位为教师入职年份

  2. 3位为流水号,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协调编制。

2.3校内临时人员工号编码

2.3.1现状

已有临时人员编码格式没有形成统一标准。

2.3.2统一编制思路

1)临时人员编码作为校内临时人员身份的唯一标识,要有                   连续性。

2党委教师工作部作为临时人员编码的权威制定部门,临时人员编码的编制和解释权归党委教师工作部

3临时人员统一采用ls开头+入校年份+4位流水号。

2.3.3编码规则

临时人员工号编码规则示意如下:

画布 172
码规则说明(共
7位):

  1. 前两位为ls

  2. 3456位为年份。

  3. 78910位为流水号,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协调编制。

2.4学生学号

2.4.1现状

已有学号编码格式并且已经形成校内统一标准。

2.4.2统一编制思路

1)学生学号编码作为学生校内身份的永久、唯一标识,要连续性,不应随着院系、专业等的变更而变化;

2党委学生工作部作为学生学号编码的权威制定部门,学号编码的编制和解释权归党委学生工作部

3)学生统一采用10位编码即:2位入学年份+1位培养层次+1位学制代码+2位院系(一级部门代码后2位)编码+4流水序号。

2.4.3编码规则

学生学号(含本科生、专科生)编码规则示意如下:

画布 32
编码规则说明(共10位):

  1. 12位共2位表示入学时间,如21表示入学时间为2021年;

  2. 3位为学历层次,如专科为“1”,本科为“2”,研究生为“3”

  3. 4位为学制,如专科生3年,则为“3”,本科生4年则为“4”5年制为“5”

  4. 56位为院系代码的后2位,法学院代码为“01”,则取“01”,司法警官学院代码为“02”,则取“02”

  5. 78910位为院系学生流水序号。

示例:

入学时间

学历层次

学制

院系代码

学生流水编号

学生学号

2021

大专

3

司法警官学院

215

2113020215

2022

本科

4

法学院

123

2224010123


2.5学生专业

2.5.1现状

未规范和统一校内专业编码规则。

2.5.2统一编制思路

  1. 沿用教育部统一专业编码;

  2. 校内自主编码,与教务处、招办等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规则。

2.5.3编码规则

编码规则说明(共5位):

画布 60
1)第1机构类别代码,即:教学机构为 “2”

2)第23位为院系代码(一级部门代码后2位),如:法学院代码“201”第一位是行政机构代码“2”,则院系代码为“01”

3)第45位为专业编号,即学院相关专业序号,可自义。

2.6学生行政班

2.6.1现状

已有行政班编码格式没有形成校内统一标准。

2.6.2统一编制思路

1) 学生班级编码作为校内流通的永久、唯一标识,要有连续性,不应随着院系、专业等的变更而变化;

2教务处作为学生班级编码的权威制定部门,专业编码的编制和解释权归教务处;

3) 学生班级统一采用10位,2位入学年份+3年度专业+2院系代码+1学生层次类别+2位流水序号。

2.6.3编码规则

学生班级编码规则示意如下:

画布 22

编码规则说明(共10位):

1)第12位共2位表示入学时间,如21表示入学时间为2021年;

2)第345位为年度专业

3)第67位为院系代码,如法学院,为“01

4)第8位为学生层次类别,即专科为“1”,本科为“2”,研究生为“3”

5)第910位为流水序号,代表班级编号。

序号

院系编码

承担单位名称

1

01

法学院

2

02

司法警官学院

3

03

 信息网络安全学院

4

04

 经济管理学院

5

05

 人文学院

6

06

 继续教育学院

7

07

 基础教学部

8

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示例

入学时间

学历层次

学制

院系代码

班级编号

行政班号

2022

大专

3

司法警官学院

02

2240202102

2021

本科

4

法学院

03

2130101203


2.7课程

2.7.1现状

已有课程编码格式没有形成校内统一标准。

2.7.2统一编制思路

1) 学生课程编码作为校内流通的永久、唯一标识,要有连续性,不应随着院系、专业等的变更而变化;

2教务处作为学生课程编码的权威制定部门,专业编码的编制和解释权归教务处;

3) 学生课程统一采用7位,2课程体系性质+2位教学课程承担单位编码+3位流水号。

2.7.3编码规则

学生课程编码规则示意如下:

画布 36

编码规则说明(共6位):

  1. 1U表示本科课程,J表示专科课程。

  2. 2位表示课程体系性质T通识课,Z专业课,K实验实训实践课。

  3. 34位共2位表示教学课程承担部门,由教务处等单位协商建议经研究确定如下:

    序号

    教学课程承担院系编码

    承担单位名称

    1

    01

    法学院

    2

    02

    司法警官学院

    3

    03

     信息网络安全学院

    4

    04

     经济管理学院

    5

    05

     人文学院

    6

    06

     继续教育学院

    7

    07

     基础教学部

    8

    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567位共3位表示流水号;

2.8楼栋信息

2.8.1现状

已有楼栋信息编码格式没有形成校内统一标准。需资产处

2.8.2统一编制思路

1)楼栋编码作为校内流通的永久、唯一标识,要有连续性,全校通用;

2资产处作为楼栋编码的权威制定部门,楼栋编码的维护和解释权归资产处

3楼栋编码统一采用7位:1位建筑区域代码+-+1位建筑物类别代码+1位对应类别的楼号+1位楼层数+2位流水序号。

楼栋编码规则示意如下:

画布 44
码规则说明(共
7位):

1)第12位表示建筑区域编码;

2)第34位共2位:1位表示建筑物类别代码+1位表示对应建筑物类别下的楼号;

3)第5位共1位,为楼层数,即:1楼、2楼、3楼,取楼层数;

4)第67位共2位,为每层的流水序号,作为办公室门牌编号后2位;

2.8.3楼栋代码标准数据

示例:

建筑区域代码

建筑名称

建筑物类别代码

建筑类别名称

建筑类别对应楼号


建筑类别对应楼号

名称

楼层

办公室门牌号

办公室名称

编码

01

A

F

 宿舍F

1

第一组团1宿舍

1

1101

第一组团1宿舍1楼第01宿舍

A-F1101

2

1201

第一组团1宿舍2楼第01宿舍

A-F1201

2

第一组团2宿舍

1

2101

第一组团2宿舍1楼第01宿舍

A-F2101

2

2201

第一组团2宿舍2楼第01宿舍

A-F2201

J

 教学楼J


第一组团1教学

1

1101

第一组团1教学101教室

A-J1101

2

1102

第一组团1教学102教室

A-J1102

2

第一组团2教学

1

2101

第一组团2教学101教室

A-J2101

2

2102

第一组团2教学102教室

A-J2102

建筑区域代码建议:A第一组团B第二组团C为第三组团D第四组团M为科创中心;L为图书馆;H为校史馆;G为室内风雨操场;S为运动场;N为国旗广场;I学术交流中心;M为超市;R为食堂;F宿舍楼J为教学楼。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