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考核统计表
部门:
项目 姓名 | 遵守职业纪律情况 (30分) |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70分) | 合计 (100分) |
备注:教职工岗位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遵守职业纪律情况(30分)。主要依据国家、司法部、兵团监狱管理局有关党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警队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教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违反警容风纪和内务管理、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以及参加所在部门和党团组织活动情况等,予以考评扣分。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70分)。主要依据教职工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及考评标准,对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未达到岗位工作要求的质量或数量,未按照岗位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或者未按照业务工作流程规定的程序、路径、方式、方法履行职责的,予以考评扣分。
教师岗位人员打分要按照教师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为依据,根据完成工作量情况进考核打分;非教师岗位人员要按照完成行政业务情况进行考核打分。